时间:2021-07-23 | 标签: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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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出现的问题, 关键在于对电子商务的理论研究和阐释不足, 没有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 也没有前瞻性的宏观规划。缺乏理论依据和产业政策的指导造成了有效监管的缺失, 许多职能部门的监管者思想意识落后, 简单地把电子商务等同于商务的电子化, 依旧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思想管理电子商务产业, 从而导致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市场秩序还不适应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因此, 要强化电子商务的教育与培训, 培养电子商务人才; 特别是要加强电子商务理论研究, 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规划。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应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对象, 开展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 为产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决不能简单搬用其他产业的发展方式, 要科学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我国食品药品互联网监管体制:中国涉及食品药品互联网监管的政府部门较多;国家职能机构的分权,导致难以统筹网站营销推广策划调配解决食品药品网络经营监管问题;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商健康发展,国家从不同角度制定和实施了相关电子商务政策与法规。
国内其他地区监管现状:上海——与北京同属直辖市,继北京之后中国第二个万亿级消费城市;杭州——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全球最大电子商务公司落户杭州,跨境电商“杭州经验”获国务院认可,问题频发,监管经验丰富;广州——中国改革开放前沿,市场经济活跃,人口流动量大及当地饮食文化对于餐饮需求消费量高,监管经验丰富;成都——亚洲首个“世界美食之都”,川菜文化发源地,食品安全监管颇具经验。
国内其他地区监管现状——成都。监管重点行业:食品,细分领域:肉类、蔬菜、禽类、食用油等生活必备食品,网络订餐;监管方向:食品类:实现从源头到餐桌的产品质量可追溯,网络订餐:加大监管力度;有效措施:工商质监食药三合一,解决职能交叉,建立企业主体信用管理制度,搭建产品信息溯源系统,进行网格化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执法方法,打破信息孤岛,建立监测数据中心,部分工作依托第三方资源,推进社会共治,鼓励群众举报,对北京的借鉴意义:成都食药局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打通各部门的信息孤岛,通过大数据技术,成都食药局实现预防式监测、做到有效预警,建议北京市将整合各部门食药数据资源提上工作日程。
国内其他地区监管现状——杭州。监管重点行业:全品类,监管方向:如何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强化平台责任,企业资质审核,企业经营行为监督,处罚违法行为,增加政企合作;有效措施:构建企业信用联动监管格局,调整淘宝、天猫部分管理职能管辖权,首创政企协作模式,消除部门信息孤岛,打通食品安全数据,严格规定商品标题写作要求;对北京的借鉴意义:主抓最大的电商平台,借助电商的力量,协助政府监管;建议北京市先与规模大、影响力强的电商平台(如京东、聚美优品)展开合作,共同探索监管模式,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扩展合作范围。
国内其他地区监管现状——上海。监管重点行业: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向: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更有效的监管,从单纯的监管者逐渐向管理+服务者的工作方向转变。有效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实现政企数据互通,将政监管信息纳入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纳入搜索排名,成立专门网络监管支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服务,鼓励公示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对北京的借鉴意义:上海食药局由监管方向服务方转变,主动向第三方平台开放数据对接。建议北京市逐步开放“企业许可及监管信息”等相关数据接口,并要求平台将商家信用评价纳入排序中,促进商家自律。
国外监管方式及借鉴意义 监管背景:日本整体商业信用水平较高,商家具有较好的诚信和自律精神;日本政府对电商市场的干预较少;具体监管:制定有效政策法规,建立电商准入制度,商户必须进行工商登记,获取登记凭证,商家还需接受第三方信用调查机构的认证;违规处罚措施:平台对商户进行处罚(警告、取消商户交易资格等),政府对平台进行处罚(警告、约谈、罚款、关闭平台),涉嫌欺瞒、诈骗等行为,由警方介入(起诉、刑事处罚)。 监管背景:美国电商市场整体经营秩序良好。美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监督主要体现在立法、调整相应政策,一般不介入具体管理。具体监管:完善的法律制度,网络交易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寻求地方商务仲裁委员会仲裁、消费者委员会及法院解决;已有的良好交易环境,美国的电子商务管理多由非官方机构来承担,由政府鼓励支持,由企业出资设立的非盈利性机构;经营者对信誉的重视。 监管背景:德国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更多依赖市场和消费者自身的力量;政府参与的监管基本都是事后的。具体监管:增加透明度、促进信息流通,只要信息的获取是充分的,产品质量真假好坏的判断就不难;武装消费者,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解决的措施;多元化的市场监督手段和环境;德国有57家专注网络交易的社会组织,作用包括验证网站的真实性、网上纠纷调解、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和法律咨询、信用评估等。
食品药品电商存在的问题:电商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政府食药相关部门存在信息孤岛,国家职能机构的分权导致监管不畅通,政府部门人力、经验有限,监管模式趋于复杂,第三方平台面广量大,监管难度大,政府、平台、商家责任边界难以划分、合作模式仍需探索,企业信用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食品药品电商监管对策建议: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弥补政策空白,打破政府食药相关部门信息孤岛,探索“互联网+”模式,政府、电商平台探索新型合作模式,部分领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完善名创营销策划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电商/违法商家的处罚力度监管是手段不是目的,电子商务要变门槛监管为流程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发动社慈善机构的危机公关会力量积极参与食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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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市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