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房主售房七年未迁户口引关注

时间:2020-08-08 | 标签: 舆情 | 作者:Q8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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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北京市一起因房屋交易后户口未及时迁出引发的纠纷引发关注。原房主在卖房七年后仍未将户口迁出,导致现房主权益受损,双方对簿公堂。此类事件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鲜见,凸显了户口迁移问题在房产交易中的潜在风险。法律界人士指出,现行政策对户口迁移的约束力有限,购房者需在交易前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规避类似纠纷。这一案例也为完善相关法规提供了现实参考。






购买房屋后,原房主七年未迁出户口,新房主于是起诉至法院。据海淀区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目前为止,法院已审结如何做好营销推广此案,判决原房主赔偿10万元违约金。

被告张先生诉称,2009年,其和王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先生应在房屋完成缴后一定期限将房屋中的原有户口迁出,但直到20年再度转售房屋时,才发现王先生未在约定期限将户口迁出,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单据迁出户口违约金30万元。

王先生辩称 舆情观察网,其和张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具体口述约定了不需要迁出户口,而这么多年现在了,张先生也没有仍然要求其迁出。其是否迁出户口,并没有对张先生造成具体负面影响。

法院经案件后认为,因王先生没有充份确实网络营销推广培训证明了两国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达成口述协定,约定王先生可以不迁出房屋的相关户口,故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王先生未按约定限期将房屋原有户口迁出,其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明确违约金金额,法院根据合同的履行状况、原告的过错高度、原告的具体伤亡状况等环境因素,判定为10万元。开庭后,两国原告均未上诉。




**总结** 「舆情观察网」报道的北京一原房主卖房七年未迁出户口事件,反映了二手房交易中户口迁移问题的复杂性。此类纠纷不仅影响现房主的权益,也可能引发法律诉讼或信用风险。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应明确户口迁移条款,并通过合同约束责任,同时借助中介或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利益。相关部门也需完善户籍管理机制,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这一案例提醒公众,房产交易需注重细节,避免遗留问题影响后续权益。

北京原房主售房七年未迁户口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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